不实登记(备案)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柳州市力广贸易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6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不实登记(备案)处理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不实登记(备案)处理决定书》,内容是:经查实,你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更后未按照规定办理财务负责人登记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处理公司管理人员不实登记(备案)操作指引>的通知》(柳审批发〔2024〕5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涤除你公司不实登记(备案)的财务负责人。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不实登记(备案)处理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梁顺顺 杨欣 联系电话:2755660
联系地址: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中心南楼一楼2号市场准入服务厅
特此公告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