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如何重新注册护士证(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
“白话指南”视频:
申请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 通过国家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 不得有精神病史、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及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5.已申领护士执业证书,但在有效期满前未申请延续,或受到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申请材料:
1.《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小两寸证件照(一张,重新制证时使用);
4.聘用证明;
5.健康承诺书;
6.原有的《护士证》;
7.区内指定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的考试合格证明(中断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情况提交)。
办理步骤: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端)进行网上申报后,医疗机构端初审通过;
2.带上申请材料到前台市民服务中心南楼2楼1-20号窗口提交办理,填写邮寄单;
3.市行政审批局予以审核并出证后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