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问题1:加油站经营方式属于什么方式?
答:
1.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无仓库):指除批发(或零售)经营店面外不设有危险化学品仓库或储存设施的经营行为;
2.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有自备仓库):指除批发(或零售)经营店面外,自备有危险化学品库房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行为;
3.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有租赁仓库):指除批发(或零售)经营店面外,无自备库房但租赁有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经营行为。
加油站经营方式属于第二种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
问题2:企业有名称预核准去申请许可证如何出证?
答:一、新成立的企业持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应急管理部门同意许可后,可先给企业颁发《准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决定通知书》,让企业凭该通知书到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二、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同时产生了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急管理部门再补制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准予许可决定的时间。
问题3:票面经营危险化学品中既有剧毒和易制爆的危险化学品,又有一般危险化学品,请问如何申请?
答:市审批局只负责其中的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政许可,一般危险化学品可以向所在城区(县)发证机关申请。
问题4:票面经营的成品油可以向市审批局申请经营许可吗?
答:票面经营的成品油属于一般危险化学品,企业可以咨询一下所在城区(县)发证机关。
问题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吗?
答: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