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问:办理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核准需要什么条件?
答:依据2004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135号,2004年12月1日实施的《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四项及2021年2月26日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六条及十二条建筑垃圾的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核准申请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格以及行驶证;
(三)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保养、行政管理、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核验相关材料:
1.交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
2.交验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3.交验《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
4.有关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的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