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0 10:37   

问题1. 申请该项目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问题2.如何查询申请该项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请您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点击进入“柳州市”→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或关键字后点“搜索”→点选该项目→在“办理材料及目录”栏可查询需要提交的材料并下载相关表格)。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3-03-20 10:37   

问题1. 申请该项目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问题2.如何查询申请该项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请您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点击进入“柳州市”→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或关键字后点“搜索”→点选该项目→在“办理材料及目录”栏可查询需要提交的材料并下载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