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主管的古树名木移植审查
问:广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有哪些?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问:古树名木的档案编号等信息如何查询?
答:我区目前认定的古树名木一般已设立了保护牌,保护牌上有古树档案编号、树龄、保护级别等信息,扫描保护牌上二维码也可看到该棵古树信息。还可以拨打保护牌上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进一步查询信息。
问:古树名木移植可以在县里办理吗?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古树名木移植实行分级办理:需移植特级、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植二级、三级保护的古树的,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