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2-11-18 14:56   

问:生产经营哪些种子可以不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问:如何变更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在有效期内变更主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在有效期内变更副证载明的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等事项的,应当在播种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变更登记。

问: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如何续办?

答: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继续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在期满六个月前重新提出申请。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11-18 14:56   

问:生产经营哪些种子可以不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问:如何变更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在有效期内变更主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在有效期内变更副证载明的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等事项的,应当在播种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变更登记。

问: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如何续办?

答: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继续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在期满六个月前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