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外商项目核准
问:核准申请报告可否自行编写?
答:核准申请报告可以由项目业主自行编写,但文本内容、深度要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要求。
问:核准前置所需的规划文件,规划部门对划拨用地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对非划拨用地项目,为何不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但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后,并报送国土部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且需通过市场招拍挂获取。为此,规划部门对非划拨用地项目不需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