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务办发〔2022〕1号)
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政务办发〔2022〕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柳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
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发〔2022〕2号)的要求,结合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改革发〔2022〕1号)、《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2022年面上改革任务>的通知》(柳改革发〔2022〕2号)、《中共柳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改革攻坚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改革发〔2022〕3号)、《2022年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柳政办〔2022〕3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企业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柳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从细节着眼、从细处创新,提升改革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为群众和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巩固2021年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成果,深入开展便民利企“微改革”,继续创新推出新一批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民生、贴心服务的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举措,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形成简易、快捷、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便民利企“联办”“微改革”。
1.推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推动户籍、房产、监护人身份信息、预防接种、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新生入学数据共享互通,进一步精简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所需材料,推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推行看病付费“一件事一次办”。拓展医疗电子凭证使用场景,通过出具医疗电子凭证(二维码)等方式,实现看病挂号结算、药品、检验检查等费用线上结算,试行开展医疗电子凭证跨省看病结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3.推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推进企业基本养老金申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企业职工退休事项集成化办理,并根据退休职工的办事习惯,同步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4.推行社会保障卡申领“一件事一次办”。推行社会保障卡申领关联事项一次性办理,参保人只需提交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就能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领、换领、换发等多个事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5.推行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合办理公民去世涉及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公积金提取、丧葬费、抚恤金提取等一系列身后事项,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优化服务,探索推行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6.推行出国留学“一件事一次办”。整合留学生出国前需要办理的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公证事项,提供出国留学公证集成化办理,并丰富办理场景,实行全程网办、线上缴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7.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市场监管、社保、商务、税务、海关、统计、外汇等事项“多报合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柳州海关、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8.推行企业开办“全链网办”。配合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后继环节一并纳入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9.推行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对新建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实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及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企业一次性获得规划条件核实合格结果文件、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打通项目竣工验收到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二)便民利企“即办”“微改革”。
10.推行驾驶业务“扫脸即办”。申请人刷脸即可申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事项,系统通过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信息自动比对完成背景核查,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完成证照申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1.推行税费优惠即办即享。简化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自主申报,相关资料系统留存备查,即可快捷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福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2.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配合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在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内增加“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功能,扩大市场主体简易注销范围,提升注销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13.推行营业执照“微信快办”。配合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在手机移动端推出“广西企业开办微信办照”功能,丰富企业开办业务渠道,实现企业足不出户掌上办事,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14.推行区域评估取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地区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取水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水单位以书面形式做出相关承诺后,可直接申请取水许可,不需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估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统一下放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工程建成后取水单位自行验收,简化取水许可证发放手续。(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5.推行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拿地即批”。在土地供应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研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投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6.推进二手房买房证件“立等可取”。升级优化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一网通办”服务,提供个人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线上办理缴纳税款、登记联审,线下当场领证的“立等可取”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三)便民利企“好办”“微改革”。
17.推进办事导引“白话革命”。对因现实政策理解难度大、造成跑动次数多的部分涉企涉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办事指南等导引服务“白话革命”,从群众视角出发,采用视频、动漫、图表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直白注解和说明,将法律法规、政策语言转换成“百姓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让各年龄层次和文化程度的申请人办事轻松、准确和高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8.推行疑难杂症“兜底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解决群众、企业办不成事“兜底办”窗口,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不成事遇到的疑难杂症,兜住“最多跑一次”底线。(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9.推行便民服务“不打烊”。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对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适时推行预约午间办事等延时服务,同时设立自助办理服务区,将群众、企业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自助终端实行智能审批,推进便民服务全天候。(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0.推行办事材料“免费寄”。在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办事材料、办理结果“免费寄”服务,对群众和企业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通过邮政寄送完成材料传送和审批结果送达,让“快递跑”代替“群众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1.推行区内婚姻登记事项异地通办。推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2022年6月前,实现设区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全覆盖,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到本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2022年11月底前,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2.推行简单事项“随处办”。加强政银、政邮合作,拓展政务服务供给渠道,依托银行、邮政网点自助终端服务资源,探索建立“自助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下沉,打造“随处办”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等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3.推行全险种待遇核定信息告知服务。通过系统自动检索、比对,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停发等全流程信息和工伤保险新增定期待遇核定金额,主动短信告知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无需查询即可了解待遇核定、发放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4.深入推进区内企业跨市迁移“一地办”。建立登记机关之间高效沟通协调机制等,实施企业区内跨市、县(市、区)迁移变更合并办理,企业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即可完成企业跨市迁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25.推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引导办”。对新办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在筹建、设计阶段和备案前准备阶段提前介入,在厂房设计规划、工艺布局流程设置、申请材料准备上给予专业指导,避免企业在人力、物力和时间投入上“走弯路”,提高生产许可通过率,加快企业投产上市速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四)便民利企“快办”“微改革”。
26.推行“一证多址”改革。以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为基础,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强化审管联动,对于在经营管理、质量管控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的规范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多个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经营许可证,有效满足企业多址经营需求,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许可限制,大幅缩短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7.深入推进企业投资许可“直通车”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部门间协同,拓展企业咨询帮办渠道,提升企业投资许可办理速度。通过进一步统一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申请标准,纵向融合“线上+线下”咨询办理,横向打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各部门事项“并联+帮办”,努力打造部门协同、咨询便利、办理快速的企业投资许可“直通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8.深入推进“一证开工”改革。在满足基本施工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于部分街巷整治、小区内部综合整治、建筑内部装修等类型的简单工程,直接豁免土地(不动产)证明、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等前置程序,实现“一证开工”;对于部分重大工程和城建计划项目、城市更新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工业类项目等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以及人防许可等施工许可的前置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签署承诺书后直接向审批部门申领施工许可,从而实现“一证开工”的审批改革模式,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达到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的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9.创新推进“跨省通办+”。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跨省通办+承诺审批”等“跨省通办+”工作落地,以柳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承诺审批”第一批事项目录为基础,积极与“跨省通办”合作地区对接,承接区外“跨省通办+承诺审批”服务,强化对“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承诺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30.“老年友好型”审批服务改革。通过梳理适老服务事项、提升现场办理适老关怀、延伸适老化服务链条、推进智慧数字适老、畅通老年人服务沟通渠道、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六项工作举措,有效解决老年人在线上、线下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和困难,逐步实现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柳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中心、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相关供水、供电、燃气企业,各县(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督导,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实施。要配齐配强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力量,指定改革工作联络员,做好改革“传帮带”,保持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鼓励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主要任务基础上,大胆探索更多便民利企“微改革”措施,释放更大改革红利。
(二)加强服务支撑。加快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孤岛,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深度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全力配合自治区大数据局优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功能,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支撑能力,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推动更多数据资源依托平台实现安全高效优质的互通共享,为便民利企“微改革”提供坚实的服务支撑。
(三)加强政策解读推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微改革”政策说明会和网上互动交流等活动,做好最新改革政策解读和精准推送工作,切实打通政策解读执行落实“最后一公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受办事主体欢迎的改革措施要及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要持续做好正面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宣传推广。
(四)定期报送改革举措落实进展情况。各改革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2022年便民利企“微改革”成效情况表》(附件)报送市行政审批局邮箱:sgb3678687@163.com,由市行政审批局汇总整理,报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附件:2022年便民利企“微改革”成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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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