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再次答复
关于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62号提案的再次答复
XX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改<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柳政务办字〔2014〕3号)的建议》(第162号)于2020年7月22日答复了您,办理结果为B类,今年我单位继续推进提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再次答复如下:
一、2020年答复简述
我单位充分采纳您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政务办字〔2014〕3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相符的部分,梳理出约20项待完善内容,经修订后起草了《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县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我单位起草了《柳州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待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今年办理情况
2020年10月27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后,修订后的《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政规〔2020〕33号)正式印发,进一步完善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流程,提供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参考文本,加强答复规范性,提供便捷畅通的信息公开服务,更好地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对《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政规〔2020〕33号)进行进一步的落实和细化,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规程》(柳政办〔2021〕57号)(草拟稿名称为《柳州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规范了申请人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保持关注并再提宝贵意见。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