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 响应处置机制一问一答
一、为什么要建立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推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和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有效响应处置,确保经营主体反映的执法司法领域每一条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尽快办、闭环办,着力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年5月15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广西构建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二、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聚焦解决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反映渠道不畅、推动解决不力、督办追责不实等突出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和工作保障,建立党委领导、部门主责,纵向贯通区市县、横向联通执法司法部门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着力搭建线上线下融合、专办督办结合的支撑体系,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必办、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响应处置机制,推动实现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的发现收集、深入排查、推动解决、及时反馈、督查问责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三、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线上反映渠道有哪些?
答:主要依托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以下简称12345热线),通过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线上专区,将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纳入受理范围。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和综治中心窗口指导经营主体通过“桂商码”填写诉求,统一归集到12345热线系统受理。同时,加强12345热线与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其他热线、网上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以及“智桂通”、“桂商码”、“桂警通办”、“经营主体服务码”、“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等具有对外服务、投诉、举报等功能的平台融通融合,全量收集信息,确保无遗漏。
四、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线下反映渠道有哪些?
答:上级部门以及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转来的涉及执法司法领域的问题、投诉和线索,由各级专班线下受理。各级工商联、园区办、信访局等单位收到的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要做好初步核查,线下商专班受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和综治中心窗口在工作中发现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情况特殊需要线下受理的,书面商专班受理。
五、建立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一)建立响应处置工作专班;(二)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三)规范受理派单工作;(四)推动依法依规办理;(五)加强督导督办;(六)提升执法司法监督智能化水平;(七)做实成果运用。
六、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如何规范受理派单工作?
答:一是明确受理范围。要厘清部门职责,明晰受理范围,科学编制部门职责清单、执法领域问题受理清单、司法领域问题受理清单和不予受理问题清单。二是规范派单程序。线上派单程序。12345热线和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综治中心窗口通过“桂商码”受理的问题,由各级12345热线派单;各级专班线下受理的相关单位移送问题,原则上由专班录入12345热线系统线上派单。线下派单程序。上级部门以及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线下转交的反映问题,由本级专班初核后线下交各承办单位依法办理。各级工商联、园区办、信访局等单位收到的反映问题,应当做好初步甄别研判,线下商本级专班处置。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和综治中心窗口受理的反映问题,甄别研判后认为不宜线上办理的,应书面报送本级专班同意,由专班交办处置。
七、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如何推动工单依法依规办理?
答:执法司法部门收到工单后,落实“首办负责制”,及时核查,分类处置。涉及案件办理的,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推动依法尽快办理,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12345热线系统或反馈专班。涉及求助、建议、投诉等其他事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按时限尽快办结;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在合理时限内尽快办结,办结后录入12345热线平台或书面反馈专班,并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因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或其他政策性原因等不能按时办结的,线上工单应当在12345热线系统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线下交办的事项应当向专班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审批同意延期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告知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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