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保障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年初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本部门的普法工作规划,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每年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抓落实,
2.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具体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场所、办公设备,制度健全,有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有调整充实,确保普法工作运行正常。
3.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总结和研究部署法治宣传工作。
4.已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正常开展。
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账材料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1.每年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抓落实。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念,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推动柳州法治建设进程。
3.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推进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做好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的通知》,组织我局相关人员迎接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我局相关人员进行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确保我局考试通过率达100%。
4.围绕党政中心大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结合本单位业务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7月25日市民服务中心市民大讲堂开展行政复议法培训;2024年6月27日市民服务中心市民大讲堂开展民法典培训等;2024年10月18日开展行政复议云课程学习培训。通过培训推动政务服务大提速,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更大程度地利企便民,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5.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专栏(以案释法)”专栏,进行法律法规及“以案释法”宣传,定期更新,确保我局门户网站的更新频率和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推动本单位普法责任制度的落实。
6.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运用,利用门户网站积极开展具有本单位本部门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每年门户网站普法宣传内容达到6篇以上。
7.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涉及本部门业务法规的宣传阵地。我局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投放宪法宣传册、业务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清单等册子免费取阅,发挥好法治宣传角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法治。
8.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主管、服务工作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创新、有效果。邀请法律顾问到本单位开展宪法宣讲专场报告会、专题法治讲座,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依法治理体系落实
1.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落实好我局权责清单的新增、取消、调整和完善。2024年,共进行一次事项调整,目前《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213项,每次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均在局门户网站专栏进行公布。
2.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工作制度》、《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柳审批字〔2017〕63号),实行对集体审批涉及事项进行决定时,应集中商议和分析研判,提倡和允许发表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科学合理做出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审批的能力。我局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都送运行管理科及政策法规科分别进行程序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审查后,由审批科室于当日报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按提交领导班子会审议议题的工作程序进行对接。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截止目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柳审批字〔2017〕62号)规定,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为推进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柳政规〔2017〕12号),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决策透明度。 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时,在决策前通过“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以及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相关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5.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柳审批字〔2017〕63号)、《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目录清单》,并在整个行政许可过程中认真执行上述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柳审批规〔2017〕1号),在门户网站公布本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并按规范的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予以执行。
6.为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制定了统一的许可勘验程序规范《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实地核查工作制度》。二是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组织46个市直部门编制并公布运行流程,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十类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科学界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7.严格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柳审批字〔2017〕40号)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2024年,结合柳州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印发《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全量归集至市信用平台,7个工作日内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许可信息,做到“应公示尽公示”。
8.建立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职责。2024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机关负责人出庭1次;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2件,我局已全部提交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至复议机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宣传。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将宪法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扬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和根本制度。2.加强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各种主题宣传日,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咨询、印发资料、LED屏滚动播出等方式,以及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传播平台,围绕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监督体系等工作为重点的面向大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为许可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浓烈的法治氛围。3.加强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衣服许可等法律知识为重点,通过集中办班、举办讲座、召开研讨交流会、组织或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等方式,加大系统内人员法制学习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4.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执法普法的有机融合,以门户网站为平台全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体系,真正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机制。
(二)加强执法建设
1.加强监督执法制度化建设。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巩固部门间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