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文档组  |   发布日期: 2024-11-27 09:58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等要求,立足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上狠下功夫,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助力打造一流高效的柳州营商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好关键少数的法制教育;严格执行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制度,认真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细化分工,部署任务,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重要工作任务来推动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涉及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班子汇报;按时向市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落实好权责清单的新增、取消、调整和完善。2024年共进行一次事项调整,目前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共213项。通过梳理、调整、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本部门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有序推进“集成办”。分解国家、自治区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从服务融合、应用场景、数字支撑、增值服务、管理体系等五个方面推出23项改革任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初步取得成效。其中,在交通运输领域实施网约车双证业务改革,驾驶员报名、考试、发证一次办成,“车证”审核实现即申即办;在水电气领域推行并联审批,水电气外线工程施工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项由11个工作日压缩至当场办结。二是高频事项“一窗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协调推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高新区税务局、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4个部门274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联合市公安局首创“行政审批+出入境”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推动外国人“往返跑”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向数据传输、窗口办结转变,实现一次申报、一次取证。三是否定事项“辅导办”。研究出台《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否定事项报备制度(试行)》,决定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不能办理的否定事项,均实行登记备案及请示报告制度,为否定事项主体提供即时告知、容缺后补等服务,推广以来为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企业群众提供提前服务、帮办代办、现场指导4800余次,助力提升满意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立法工作。积极配合《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调研工作,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对条款内容进行论证并反馈意见,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遵循和把握立法原则。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三统一”制度。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规范性文件基础数据库建设,我局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上传完毕。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我局法律顾问遴选办法及工作规范,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聘请费用纳入年度预算。2024年,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73件,审查合同协议74件,代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创新。是上线启用实地核查审查员抽取系统。该系统的启用将促进审批局的实地核查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消除人为干扰等廉政方面的隐患。该系统通过电子智能设备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审查员系统“申请、登记、核验、抽取、解密”等环节全程电子化、闭环化运行。二是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通过局官网、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由裁量基准、服务指南、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行政许可执法决定信息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三是研究出台《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否定事项报备制度(试行)》,决定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不能办理的否定事项,均实行登记备案及请示报告制度,为否定事项主体提供即时告知、容缺后补等服务,推广以来为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企业群众提供提前服务、帮办代办、现场指导4800余次,助力提升满意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政务系统全员轮训,向政务系统执法人员提供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40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做好培训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全面提升政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素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听取意见建议。设置投诉专栏、服务意见本、投诉箱、微信工作号、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切实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同时创新建设“在线帮”智能服务平台。打造线上智能办事为主,人工为辅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提供“7×24小时智能化客服+工作时间人工客服”全时段、零时差咨询,解决非人工服务时间政策咨询问题并缓解人工坐席压力,试运行期间实时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结合本部门实际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不断提升政策说明会质量和水平,2024年全市共组织召开18场政策说明会,参加单位32家,参加企业45家,惠及群众2万多人。以新媒体为载体,在公众号新设“政策解读”栏目,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及改革举措做好解读,累计浏览量超4800人。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培训2期,全面核查主动公开的文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抓好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制定《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4起,其中,原告撤诉1起,判决2起,未判决1起;配合复议机关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起,收到行政复议决定3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一是局党组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等依法治国重要精神。二是邀请我局法律顾问授课讲解《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带来的重要变化》等,同时还邀请本市重点企业和县区相关部门一同参加培训。对服务企业和加强县区联动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三是以新修正的宪法、一窗通办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四是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宪法宣传,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五是抓好网络平台培训。组织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按照要求参加公务员网络培训学习及考试。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政务服务优化受制于信息化程度不足

受制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各类信息和数据无法在我局各科室之间实时共享。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变更)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收件材料中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等材料难以通过部门实时共享的方式获取信息,无法进一步减少收件材料。局内其他科室需要营业执照等企业登记信息,但市场科的数据无法实时共享至局内其他科室,影响局内事项联办效率。

(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查取证难

因我局职责、技术手段等条件限制,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对证据材料真实性难以核实。核实证据材料的真实性,需由专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费用高昂。若我局承担鉴定费用,采购指定机构进行鉴定,可能会存在扰乱市场的情形,影响企业自由竞争。若由被冒用者承担费用,则加重其经济负担,容易引起抵触情绪,不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落实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做到服务知民需、解民忧,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一)积极营造优质政务环境

根据《柳州市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有: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简政便民、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打造数字法治政府、加强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完善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党的领导。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作好系统内普法。落实党委(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

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对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学习宣传,举办法治相关培训或专题讲座。三是面向社会

开展普法。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展面向社会的主题普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把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上法治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普法向基层延伸,积极下沉县区,和县区开展法治建设方面的沟通、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县区一线审批人员的法治意识,才能补齐法治短板,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三是复盘败诉案件,通过查摆问题、分析败诉原因、归纳法律依据、形成复盘结论,来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降低因程序违法、超越职权等引起的败诉案件。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4-11-27 09:58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等要求,立足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上狠下功夫,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助力打造一流高效的柳州营商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好关键少数的法制教育;严格执行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制度,认真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细化分工,部署任务,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重要工作任务来推动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涉及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班子汇报;按时向市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落实好权责清单的新增、取消、调整和完善。2024年共进行一次事项调整,目前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共213项。通过梳理、调整、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本部门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有序推进“集成办”。分解国家、自治区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从服务融合、应用场景、数字支撑、增值服务、管理体系等五个方面推出23项改革任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初步取得成效。其中,在交通运输领域实施网约车双证业务改革,驾驶员报名、考试、发证一次办成,“车证”审核实现即申即办;在水电气领域推行并联审批,水电气外线工程施工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项由11个工作日压缩至当场办结。二是高频事项“一窗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协调推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高新区税务局、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4个部门274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联合市公安局首创“行政审批+出入境”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推动外国人“往返跑”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向数据传输、窗口办结转变,实现一次申报、一次取证。三是否定事项“辅导办”。研究出台《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否定事项报备制度(试行)》,决定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不能办理的否定事项,均实行登记备案及请示报告制度,为否定事项主体提供即时告知、容缺后补等服务,推广以来为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企业群众提供提前服务、帮办代办、现场指导4800余次,助力提升满意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立法工作。积极配合《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调研工作,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对条款内容进行论证并反馈意见,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遵循和把握立法原则。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三统一”制度。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规范性文件基础数据库建设,我局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上传完毕。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我局法律顾问遴选办法及工作规范,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聘请费用纳入年度预算。2024年,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73件,审查合同协议74件,代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创新。是上线启用实地核查审查员抽取系统。该系统的启用将促进审批局的实地核查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消除人为干扰等廉政方面的隐患。该系统通过电子智能设备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审查员系统“申请、登记、核验、抽取、解密”等环节全程电子化、闭环化运行。二是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通过局官网、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由裁量基准、服务指南、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行政许可执法决定信息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三是研究出台《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否定事项报备制度(试行)》,决定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不能办理的否定事项,均实行登记备案及请示报告制度,为否定事项主体提供即时告知、容缺后补等服务,推广以来为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企业群众提供提前服务、帮办代办、现场指导4800余次,助力提升满意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政务系统全员轮训,向政务系统执法人员提供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40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做好培训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全面提升政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素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听取意见建议。设置投诉专栏、服务意见本、投诉箱、微信工作号、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切实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同时创新建设“在线帮”智能服务平台。打造线上智能办事为主,人工为辅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提供“7×24小时智能化客服+工作时间人工客服”全时段、零时差咨询,解决非人工服务时间政策咨询问题并缓解人工坐席压力,试运行期间实时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结合本部门实际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不断提升政策说明会质量和水平,2024年全市共组织召开18场政策说明会,参加单位32家,参加企业45家,惠及群众2万多人。以新媒体为载体,在公众号新设“政策解读”栏目,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及改革举措做好解读,累计浏览量超4800人。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培训2期,全面核查主动公开的文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抓好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制定《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4起,其中,原告撤诉1起,判决2起,未判决1起;配合复议机关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起,收到行政复议决定3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一是局党组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等依法治国重要精神。二是邀请我局法律顾问授课讲解《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带来的重要变化》等,同时还邀请本市重点企业和县区相关部门一同参加培训。对服务企业和加强县区联动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三是以新修正的宪法、一窗通办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四是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宪法宣传,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五是抓好网络平台培训。组织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按照要求参加公务员网络培训学习及考试。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政务服务优化受制于信息化程度不足

受制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各类信息和数据无法在我局各科室之间实时共享。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变更)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收件材料中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等材料难以通过部门实时共享的方式获取信息,无法进一步减少收件材料。局内其他科室需要营业执照等企业登记信息,但市场科的数据无法实时共享至局内其他科室,影响局内事项联办效率。

(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查取证难

因我局职责、技术手段等条件限制,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对证据材料真实性难以核实。核实证据材料的真实性,需由专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费用高昂。若我局承担鉴定费用,采购指定机构进行鉴定,可能会存在扰乱市场的情形,影响企业自由竞争。若由被冒用者承担费用,则加重其经济负担,容易引起抵触情绪,不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落实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做到服务知民需、解民忧,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一)积极营造优质政务环境

根据《柳州市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有: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简政便民、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打造数字法治政府、加强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完善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党的领导。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作好系统内普法。落实党委(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

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对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学习宣传,举办法治相关培训或专题讲座。三是面向社会

开展普法。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展面向社会的主题普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把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上法治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普法向基层延伸,积极下沉县区,和县区开展法治建设方面的沟通、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县区一线审批人员的法治意识,才能补齐法治短板,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三是复盘败诉案件,通过查摆问题、分析败诉原因、归纳法律依据、形成复盘结论,来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降低因程序违法、超越职权等引起的败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