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信息的公告

来源: 广西柳州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5-08-11 08:59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84-202588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申请单位

编制  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1

关于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贵港恒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园一路南侧

柳审环城审字〔202531

同意

2025/8/7

二、作出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申请单位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1

《排污许可证》变更

广西兴农微念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洛园路18号2号厂房第一层

91450200MA5KA14FX5001Q

同意

2025/8/4

2

《排污许可证》核发

广西融水众源宏业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西廓村刀子山底

91450225MA5KECMW5E001U

同意

2025/8/6

3

《排污许可证》核发

广西柳城县川东磷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六塘工业园区

91450222756528323T001V

同意

2025/8/8

4

《排污许可证》变更

柳州科尔特锻造机械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工业园区1号

9145022206356513XA001Q

同意

2025/8/8

备注

许可证的正副本信息,请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2660357,电子邮箱:lzsxzspjhb@163.com,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南楼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邮编:545005。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等其它行政许可结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信息的公告
来源: 广西柳州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08-11 08:59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84-202588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申请单位

编制  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1

关于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贵港恒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园一路南侧

柳审环城审字〔202531

同意

2025/8/7

二、作出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申请单位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1

《排污许可证》变更

广西兴农微念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洛园路18号2号厂房第一层

91450200MA5KA14FX5001Q

同意

2025/8/4

2

《排污许可证》核发

广西融水众源宏业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西廓村刀子山底

91450225MA5KECMW5E001U

同意

2025/8/6

3

《排污许可证》核发

广西柳城县川东磷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六塘工业园区

91450222756528323T001V

同意

2025/8/8

4

《排污许可证》变更

柳州科尔特锻造机械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工业园区1号

9145022206356513XA001Q

同意

2025/8/8

备注

许可证的正副本信息,请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2660357,电子邮箱:lzsxzspjhb@163.com,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南楼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邮编:545005。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等其它行政许可结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