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路后街7号、10号、13号、14号、15号、231号历史建筑修缮行政审批决定书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决定书
柳审批基建〔2025〕10号
建设单位名称
(或申请人姓名):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 董良131****9894
项目名称:小南路后街7号、10号、13号、14号、15号及曙光西路231号历史建筑修缮
项目地址: 小南路后街7号、10号、13号、14号、15号、曙光西路231号
经审查,你(单位)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同意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
被许可人/代理人(签字):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盖章)
2025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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