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五菱柳机生活区规划总平调整(一期19栋建筑、二期13栋建筑)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审批类型:修建防空地下室 审批号: SPRFSJ2025-22号
|
建设单位 |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 |
审批单位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
项目名称 |
五菱柳机生活区规划总平调整(一期19栋建筑、二期13栋建筑) |
审批时间 |
2025年10月 23 日 | ||||
|
项目代码 |
2510-450203-04-01-771132 |
联 系 人 |
丁豪 | ||||
|
项目地址 |
鸡喇路16号柳机生活区 |
联系电话 |
13377235066 | ||||
|
审查情况 |
(经审核,该项目包括五菱柳机生活区一期:十四区1#~9#,五区9#~10#,十三区9#,七区2#~3#,一区1#~4#,综合楼市场,共19个单体建筑,单体建筑为18栋住宅楼和1栋综合楼,根据《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2〕1号),19个单体建筑一次性计容面积 77891.36平方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规〔2019〕38号),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77891.36㎡×4%=3115.65平方米。 五菱柳机生活区二期二期:十区1#~4#,十五区1#~4#,十六区1#,十七区1#~2#,幼儿园综合楼,综合服务中心,共13个单体建筑,单体建筑为11栋住宅楼和1栋综合楼、1栋幼儿园,根据《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2〕1号),13个单体建筑一次性计容面积123609.71平方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规〔2019〕38号),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23609.71㎡×4%=4944.39平方米。 同意申请人申请建设防空地下室,一期防空地下室设置在十四区1#、2#楼负一层地下室、综合楼市场负一层地下室建设 ,二期十区1#和2#楼地下室,总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少于8060.04平方米,其中一期不少于3115.65平方米,二期不少于4944.39平方米。)
注:依据《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 50808—2013) | ||||||
|
平时用途 |
停车库 |
合计应建 人防面积 |
8060.04㎡ |
项目应建面积 |
8060.04㎡ | ||
|
掩蔽人数 |
5000人 | ||||||
|
战时用途 |
(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人防电站) | ||||||
|
战时功能及单元的划分 |
(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4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不大于2000平方米),防护等级核6级常6级,防化级别为丙级、人防电站1座,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 ||||||
|
其 他 要 求 |
1、地下室电气照明部分要求平战结合设计。 2、出入口的净宽要满足战时疏散人数的要求。 3、与人防地下室无关的设备房设在非防护区内。 4、战时主要出入口的设置要满足规范的要求,出地面不得封盖;防倒棚架平时必须施工到位,不得预留临战工作量。 5、临空墙的出入口必须以防护密闭门的形式进行封堵。 6、战时进风的扩散室、除尘室、集气室与滤毒室要分室设置。 7、移动电站、固定电站战时进风需设置除尘室(扩散室、除尘室分室设置)。 8、防护区内的平时通风排烟竖井兼作战时备用出入口(净宽≥1000)。 9、属于多层地下室的,人防地下室要设置在最下一层。 10、设置多层人防地下室的,或者单元面积超规范要求的,防护单元数量依据规范要求做相应调整。 11、城市居住区人员隐蔽工程的服务半径不得大于 200m。 12、防空地下室满足全埋要求。 13、防空专业队单元的净高≥3m。 1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编制要求》编制转换方案和提供设计图纸。 15、防护设备要根据人防行业标准图集选用(图集号:RFJ01-2008,及其他新发行的图集),不得选用非标型号。 | ||||||
|
注意事项 |
1、未经行政审批部门许可,本意见书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2、凡未取得《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的人防设计,将不予办理人防施工图备案手续。 3、本意见书只作为审批的中间过程文件以及作为项目人防设计的依据之一,不作为办理审批的最终文件。 4、如建设项目规划总平调整,需重新申报核准设计条件。 5、本意见书一式叁份,审批单位、同级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各一份。 |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