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柳州市民族高中迁建项目1#-3#实验楼、合班教学楼、食堂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审批类型: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审批号:SPRFSJ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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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柳州市民族高中 |
审批单位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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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柳州市民族高中迁建项目1#-3#实验楼、合班教学楼、食堂 |
审批时间 |
2026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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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019-450203-82-01-009708 |
联 系 人 |
许燕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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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柳州市柳石路、都乐路口西北面地块 |
联系电话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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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情况 |
(经审核,该项目包括柳州市民族高中迁建项目1#-3#实验楼、合班教学楼、食堂5个单体建筑,一次性计容面积24844.6平方米,根据《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规〔2019〕38号),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993.78平方米,少于1000平方米,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462号),应一次性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490670元,新建建筑为中小学教学楼,根据《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2〕1号),符合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条件,经财政审核,同意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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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用途 |
教学用房 |
易地建设面积 |
24844.6㎡×4%=99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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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未经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许可,本意见书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2、本意见书可作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须附缴费完税证明)和“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 不缴纳易地建设费”项目办理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的办结凭证。 3、如建设项目规划总平调整,需重新申报核准设计条件。 4、本意见书一式叁份,审批单位、同级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各一份。 |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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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