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都欢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关于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都欢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融水县汪洞乡都欢水电站(普通合伙):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都欢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代码:2018–450225–44–02–031836。柳州市水利局对广西业恒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都欢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稿)》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背景及变更必要性
都欢水电站工程位于柳州市融水县境内柳江流域融江支流贝江上游维洞河与沙坪河汇合处,为引水式电站工程。原初步设计分两期施工,一期工程已完工,安装两台1000kW水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拟建设沙坪河拦河坝、明渠、无压引水隧洞及安装一台1600kW水轮发电机组。因沙坪河引水工程的实施,预计将对下游村民的饮水安全与旅游开发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在水源调配、水质变化及生态流量保障等方面。受此影响,沙坪河引水工程无法按原设计实施,电站实际引水量未能达到原设计要求,导致原设计装机容量(1600kW)与现有运行条件不匹配,水能利用率降低。为恢复电站原设计出力,提高水能利用效率,实施本次设计变更是必要性的。
二、主要变更内容复核意见
(一)工程布置及建设内容变更
1.取消原初步设计二期工程中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及明渠工程建设,工程总体布置调整为“维洞河拦河闸坝→维洞河引水系统(压力隧洞进水口放水塔→压力隧洞→压力管)→厂区(发电厂房和升压站)”的布置方案。
2.将原设计二期工程中的1600kW水轮发电机组变更为500kW发电机组,变更后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1000kW+1×500kW=2500kW。
3.对原设计中配套1600kW水轮发电机组压力钢管进行改造,采用“大管套小管”结构,在原内径1.6m钢管内嵌套内径1.2m钢管,新旧钢管间填充微膨胀混凝土;对二期机组预留基坑进行局部凿除与改造,重新浇筑满足500kW机组安装要求的基础。
(二)主要技术参数复核
1.水文参数:维洞河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08km²,多年平均流量5.05m³/s,设计洪水流量(P=5%)1162m³/s,校核洪水流量(P=1%)1554m³/s;厂房设计洪水流量(P=5%)1232m³/s,校核洪水流量(P=2%)1475m³/s,水文计算成果合理。
2.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工程等别仍为Ⅴ等,工程规模属小(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拦河坝和发电引水建筑物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发电厂房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
3.机组参数:变更后500kW机组选用HLJF3633F-WJ-58型水轮机,配套SFW500-8/900型发电机,额定水头26m,额定流量2.2m³/s,额定转速750r/min,机组参数选型合理,适配电站实际水文条件。
4.接入系统:变更后电站装机容量2×1000kW+1×500kW,装机三台,共2500kW。电站接入系统一期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现将二期一台500kW发电机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并至升压站35kV母线即可。接入系统方案不变。
(三)工程投资变更
原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投资3129.36万元,本次设计变更后工程总投资为2419.94万元,较原批复减少709.42万元。其中,二期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从921.50万元调整为260.49万元,移民与环境总投资从148.39万元调整为112.15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从60.83万元调整为48.66万元,投资调整符合工程变更实际情况。
三、复核结论
《变更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主要变更内容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工程等级、洪水标准、机组选型、工程布置等技术参数合理,投资概算编制规范,变更后工程安全可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此页无正文)
附件: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都欢水电站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投资概算对比表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12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附件:
广西柳州市融水县都欢水电站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投资概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 名称 |
批复设计 |
设计 变更 |
投资 (+/-) |
核增核减的原因 |
|
I |
一期工程部分投资 |
||||
|
一 |
建筑工程 |
690.69 |
690.69 |
0.00 |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617.52 |
617.52 |
0.00 |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214.75 |
214.75 |
0.00 |
|
|
四 |
临时工程 |
61.46 |
61.46 |
0.00 |
|
|
五 |
独立费用 |
319.04 |
319.04 |
0.00 |
|
|
基本预备费(5%) |
95.17 |
95.17 |
0.00 |
||
|
静态总投资 |
1998.64 |
1998.64 |
0.00 |
||
|
II |
二期工程部分投资 |
||||
|
一 |
建筑工程 |
482.89 |
21.62 |
-461.27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69.39 |
152.79 |
-16.60 |
调整机组功率,配套相应电气及控制设备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16.65 |
12.51 |
-4.14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设施配套的金属结构,压力钢管改造 |
|
四 |
临时工程 |
38.84 |
3.36 |
-35.48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五 |
独立费用 |
169.84 |
57.81 |
-112.03 |
根据工程部分投资减少而变化 |
|
基本预备费(5%) |
43.88 |
12.40 |
-31.48 |
根据工程部分投资减少而变化 | |
|
静态总投资 |
921.50 |
260.49 |
-661.01 |
根据工程部分投资减少而变化 | |
|
Ⅲ |
移民与环境投资 |
||||
|
一 |
征地补偿费 |
56.39 |
40.15 |
-16.24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二 |
水土保持工程 |
82.00 |
64.00 |
-18.00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 |
10.00 |
8.00 |
-2.00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移民与环境总投资 |
148.39 |
112.15 |
-36.24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
Ⅳ |
工程投资总计 |
||||
|
静态总投资 |
3068.53 |
2371.28 |
-697.25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60.83 |
48.66 |
-12.17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
|
总投资 |
3129.36 |
2419.94 |
-709.42 |
取消沙坪河拦河坝、无压引水隧洞和明渠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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