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一柳州炭基新材料项目化验室、配电室、消防泵房、炭黑库房、成品储罐框架、湿法造粒框架、工艺楼、生硫膏倒运间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审批类型: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审批号:SPRFSJ20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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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仑柳钢(柳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审批单位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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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柳州炭基新材料项目化验室、配电室、消防泵房、炭黑库房、成品储罐框架、湿法造粒框架、工艺楼、生硫膏倒运间 |
审批时间 |
202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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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407-450205-04-01-866365 |
联 系 人 |
赵栩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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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北雀路117号 |
联系电话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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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情况 |
(经审核,该项目包括柳州炭基新材料项目化验室、配电室、消防泵房、炭黑库房、成品储罐框架、湿法造粒框架、工艺楼、生硫膏倒运间等建筑,一次性计容面积25229.42平方米,根据《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2〕1号)所有建筑为工业建筑,符合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不缴纳易地建设费条件。 同意该项目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不缴纳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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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用途 |
工业建筑 |
易地建设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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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未经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许可,本意见书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2、本意见书可作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须附缴费完税证明)和“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 不缴纳易地建设费”项目办理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的办结凭证。 3、如建设项目规划总平调整,需重新申报核准设计条件。 4、本意见书一式叁份,审批单位、同级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各一份。 |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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