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柳州市瑞龙路加油站项目1#站房、2#罩棚、3#阳光棚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审批类型: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审批号:SPRFSJ2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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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 |
审批单位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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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柳州市瑞龙路加油站项目1#站房、2#罩棚、3#阳光棚 |
审批时间 |
202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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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410-450204-04-01-633532 |
联 系 人 |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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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柳州市柳南区河西工业三区A-5-8地块 |
联系电话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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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情况 |
经审核,该项目包括柳州市瑞龙路加油站项目2#罩棚、3#阳光棚2个单体建筑,根据《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2〕1号),2#罩棚、3#阳光棚属特殊建(构)筑物,符合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不缴纳易地建设费条件。同意上述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不缴纳易地建设费。 该项目包括柳州市瑞龙路加油站项目1#站房1个单体建筑,计容面积300.1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规〔2019〕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在施行中有关问题的函》(桂防复(2019〕2号),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462号),应一次性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00.18*18元/㎡=5403.24元。同意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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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用途 |
加油站站房、罩棚、阳光棚 |
易地建设面积 |
3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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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未经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许可,本意见书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2、本意见书可作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须附缴费完税证明)和“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 不缴纳易地建设费”项目办理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的办结凭证。 3、如建设项目规划总平调整,需重新申报核准设计条件。 4、本意见书一式叁份,审批单位、同级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各一份。 |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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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