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柳班变决202511号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柳班变决202511号
广西国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你于 2025年4月21日 提出 柳州至河源道路客运班线(AA02010151)变更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变更车辆类型等级)的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讫地:柳州至河源(AA02010151)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东莞市汽车客运东站、惠东汽车客运总站
日发班次下限:1
车辆数量及要求:(一)壹辆特大型高一级客车;(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的其他要求。
经营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线路公司 □ 农村道路客运 □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如对本决定书(批复)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柳班变决202414号)作废。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