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柳班变决202520号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柳班变决202520号
广西柳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于 2025年8月6日 提出 广西三江至湖南绥宁(AB22287001、AB22287002)两条道路客运班线变更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变更车辆类型等级)的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讫地:广西三江至湖南绥宁(AB22287001、AB22287002、AA022500040、AA022500041)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日发班次下限:2
车辆数量及要求:(一)肆辆小型高一级客车;(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的其他要求。
经营期限:自2023年1月12日至2031年1月11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线路公司 □ 农村道路客运 □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请于2026年2月14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如对本决定书(批复)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柳班变决202423号)作废。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