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柳审批交通工程字〔2026〕02号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柳审批交通工程字〔2026〕02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元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26年4月29日提出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申请。
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良寨至安太公路工程项目施工。
你公司取得该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决定书后,施工前,要向交通部门报备;施工时,做好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如对本决定书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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