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三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项目(变更)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2026.4.16)
关于同意三江古平岭风电场项目(变更)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审批涉农字〔2026〕7号
华能(三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三江古平岭风电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变更)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规定,本行政机关现作出下列决定:
一、同意华能(三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项目新增临时占用林地面积共计29.6866公顷。
其中新增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扶平村12林班365、374小班,13林班148、198、220、259、272、281、282、292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2.7623公顷;
新增和平乡板六村1林班1、2、3、4、5、7、12、14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1.3668公顷;
新增丹州镇牛浪坡林场3林班28、39、42、47、49、55、59、65、68、83、88小班,4林班13、20、32、76、89、104、112、118、138、150、163、175、178、189、191、196、197、198小班,5林班97、136、142、159小班,6林班1、2、4、10小班,斗江镇牛浪坡林场3林班14、26、28、29、31、35、40、41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15.0243公顷;
新增和平乡大寨村1林班6、24、26、46、57、72、121、124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1.9124公顷;
新增斗江镇白言村1林班295小班,8林班5、13、14、15、42、46、53、65、70、74、80、86、92、104、112、119、132、134、139、146、152、166、171、174、178、196、197、198、214、240、248、261、267、270、281、354、366、451小班,9林班3、4、6、7、9、15、21、40、41、48、50、54、58、65、72、77、81、94、102、121、131小班,10林班1、2、4、5、17、23、26、29、31、38、39、41、46、48、61、83、89、91、92、126、181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8.6208公顷。
以上新增占用林地面积共计29.6866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面积1.1657公顷,用材林林地面积26.2711公顷,经济林林地面积1.5531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6967公顷;III 级林地保护面积16.8070公顷,IV 级林地保护面积12.8796公顷)(具体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二、同意华能(三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项目调出(减少)使用本行政机关2025年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柳审批涉农字〔2025〕5号)批复的120.3347公顷林地占用面积,减少面积为107.3697公顷,保留原批复林地占用面积12.9650公顷。
其中调出(减少)已批复的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扶平村12林班241、293、330、339小班,13林班137、159、186、280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0.3068公顷;
调出(减少)已批复的高基瑶族乡白郡村3林班62、96、97、102、103、114、117、120、123、124、126、132、134、141、148、152、153小班,5林班1、5、8、9、11、12、14、15、16、17、18、19、21、22、27、32、33、34、51、74、91、95、132、134、142、149、150、166、170、198、257小班,6林班257、263、268、277、286小班,8林班3、4、5、6、15、17、43、58、79、99、108、109、170、172、174、198、201、209小班,9林班1、2、6、7、10、19、28、166、188、194、212、229、237、239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23.8648公顷;
调出(减少)已批复高基瑶族乡高基村2林班570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0.1603公顷;
调出(减少)已批复和平乡板六村1林班21、26、27、30、33、34、40、42、46、54、60、61、66、75、80、82、87、88、99小班,2林班9、11、17、19、21、23、27、34、35、39、41、44、46、54、64、81、83、84、103、110、111、115、117、125、131、138、146、153、155、162、165、170、178、190、201、203、209、222、234、242、251、254、269、278小班,3林班130、142、147、148、149、154、160、162、166、168、170、171、173、174、186小班,4林班18、81、193、247、264小班,5林班24、85、119、263、307、309、315、317、321、325、328小班,6林班1、5、10、11、12、13、14、17、21、22、24、26、27、28、29、30、31、32、34、40、41、45、50、52、56、57、60、61、69、70、71、74、79、80、93、94、97、99、102、110、112、113、115、121、122、123、127、130、132、137、140、148、152、153、158、204、253小班,10林班1、4、8、11、14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31.6596公顷;
调出(减少)已批复和平乡和平村4林班1、2、8、10、14、46、64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5.6478公顷;
调出(减少)已批复丹州镇牛浪坡林场3林班39、42、47、49、55小班,斗江镇牛浪坡林场1林班19、23、30、35、38、39、42、43小班,3林班14、25、34、39小班,高基瑶族乡牛浪坡林场1林班1、5、8、10、20、21、24、43、47、55、59小班,2林班3、21、30、32、34、37、38、41、42、46、47、48、50、52、53、54小班,9林班4、8、9、18、20、21、25、30、31、32、34、35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24.9930公顷;
调出(减少)已批复和平乡大寨村1林班18、20、23、25、28、31、32、39、45、50、58、72、83、94、98、105、106、113、117、119、130、133、135、140、168、181、184、187、194、200、205、212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6.5829公顷;
调出(减少)已批复斗江镇白言村1林班157、189、229、233、274小班,2林班246、287、289、295、297、301、304小班,8林班1、2、3、5、8、9、10、11、13、14、15、17、19、20、21、22、39、40、42、44、50、51、56、57、59、63、72、73、75、76、81、84、89、95、99、102、103、104、105、107、108、109、112、113、114、120、121、125、129、131、136、138、140、145、147、148、149、151、152、157、160、162、163、164、173、177、181、183、187、190、191、192、194、198、199、201、202、205、207、208、231、240、262、273、311、349、415、429小班,9林班1、2、3、4、5、6、7、9、10、14、15、17、19、21、24、40、48、50、58、65、69、72、102小班,10林班1、2、5、17、23、40、45、47、51、60、68、88、89、101、159、174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共计14.1545公顷。
以上共计调出(减少)使用林地面积107.3697公顷,保留《行政许可决定书》(柳审批涉农字〔2025〕5号)批复范围内林地面积12.9650公顷。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后,华能(三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总面积为42.6516公顷。
三、需要采伐新增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再改变临时占用林地位置或面积的,需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对林地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费等费用,依法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对减少使用的林地面积范围内,如之前已造成损耗的,要科学且及时地恢复其植被。
六、临时占用林地时间不得超过2 年,不得在临时占用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交还林地所有者或者经营者。
七、认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自然资源、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接受自治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 年,临时占用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3 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申请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十、如对本决定书(批复)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 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 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 年 4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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