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柳审批食卫〔2025〕148号)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柳审批食卫〔2025〕148号
申 请 单 位: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项 目 名 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机房建设项目
工 程 地 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2号
卫生审查认可书:柳审批食卫〔2025〕121号
验收结论:
一、设备情况: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型号:Hypernova-Y;生产厂家:万东百胜(苏州)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设备编号:WEA05250011;主要参数: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mA;所在场所:门诊住院综合楼五楼第四手术间。
二、广西辐卫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出具了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编号:GXFWA/KP2025-129),结论为:本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对该项目放射诊疗设备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GXFWA/JC2025-2117),结论为: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Hypernova-Y型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性能检测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对该项目工作场所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GXFWA/JC2025-2118),结论为: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Hypernova-Y型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定,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予以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空白)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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