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正本)
编号:柳2026年-正本0001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下放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流通【2013】2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的通知》(柳政发〔2015〕42号),允许持证单位在柳州市运输本证明所列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发 货 单 位 名称: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发货单位联系电话:0772-3117427
发证机关联系电话:0772-2635383
运输证明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准予运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名称:
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盐酸吗啡片、盐酸吗啡注射液、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福尔可定片、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磷酸可待因缓释片、盐酸哌替啶片、磷酸可待因注射液、磷酸可待因糖浆、磷酸可待因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盐酸布桂嗪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盐酸吗啡缓释片、阿片酊、盐酸羟考酮控释片、硫酸吗啡控释片、硫酸吗啡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阿桔片、复方樟脑酊、磷酸可待因粉、硫酸吗啡口服溶液、硫酸吗啡栓、硫酸吗啡片、盐酸可卡因粉、盐酸乙基吗啡粉、盐酸替利定口服溶液、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美沙酮片、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盐酸氢吗啡酮注射液、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
纳入麻醉药品销售渠道经营的药品: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盐酸麻黄碱、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
第一类精神药品:盐酸氯胺酮注射液、盐酸艾司氯胺酮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盐酸丁丙诺啡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哌甲酯、盐酸哌甲酯片、*********片、司可巴比妥钠胶囊、羟丁酸钠注射液、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盐酸哌甲酯缓释片、盐酸艾司氯胺酮鼻喷雾剂、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盐酸哌甲酯缓释干混悬剂。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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