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柳审批食卫〔2026〕2号)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柳审批食卫〔2026〕2号
申 请 单 位:柳州德立口腔医院
项 目 名 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机房新建建设项目
工 程 地 址:柳州市柳南区飞蛾路129号景泰大厦1-2、2-1柳州德立口腔医院2楼CT室2
审查结论:
一、广西卓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方”)已对上述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并出具了《预评价报告表》(编号:ZRJC2025-0258-YP0089A),报告结论为:该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可行。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正确,符合编制规范要求。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评价方对上述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结论,同意上述项目的选址,功能布局、放射防护设施按评价方出具的《预评价报告表》提供的参数进行施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柳州德立口腔医院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机房新建建设项目竣工后须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如对本决定书(批复)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空白)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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