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广西柳州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5-10-24 14:51   


柳审批河许20256

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建设方案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项目代码:2510-450200-04-01-697029经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柳州市河东综合楼水源热泵工程对堤防稳定影响及补救措施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以及柳州市水利局关于《柳州市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告》的复核意见,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并向你单位出具《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请你单位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1024

附件

             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河东综合楼水源热泵工程位于柳江干流右岸柳州市城中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河东综合楼的中央空调用水配套工程。工程于2014年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其取水管、退水管采用顶管斜穿河东堤,管径均为DN600,退水管出口设置防倒流装置,取水管和退水管管顶与堤顶的净空高度分别为15.18米和

9.68米。河东堤临水侧布置有1#、3#、4#检修井,1#、3#检修井均被掩埋于道路路基之下,4#检修井井口设置有井盖。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在50年一遇设计水位下,取、退水管工程阻水比分别为0.13%、0.01%

二、报告编制的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采用资料整理分析、经验公式和数学理论等方法,综合评价了工程建设对防洪的影响。《报告》所收集的资料齐全,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基本符合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

三、防洪综合评价

(一)《报告》采用资料整理分析、经验公式、数学模型等方法,综合评价了该工程对防洪的影响,该项目输水管及退水管道均贯穿河东堤,存在高水位时外江洪水从河东综合服务楼停车场内沉沙井倒灌或因穿堤部分封闭不严密造成渗漏等隐患,影响防洪堤安全运行,并提出了防治补救措施。

(二)《报告》得出的工程实施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基本无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三)《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内容基本可行。

(四)《报告》得出的工程采取补救措施后对堤防稳定性影响较小,对其他水利工程基本无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四、防洪要求

(一)水源热泵工程项目输水管及退水管道均贯穿河东堤、存在高水位时外江洪水从河东综合楼停车场内沉沙井倒灌或因穿堤部分封闭不严密造成渗漏等隐患,影响防洪安全。拟选用新建检查井+回填灌浆补救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须组织补救措施工程专项设计,并报堤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尽快实施,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补救措施工程实施完毕。

(二)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和保障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及岸坡稳定的影响。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应加强对岸坡沉降,位移的观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三)项目业主应编制施工安全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落实有关防御和抢险措施,并报属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应充分考虑上下游水利枢纽调度运行的影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信息,加强预报预警,重点做好人员及临时设施撤离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四)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弃渣、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河床清理和水域岸线范围内的生态修复,避免对河道行洪、水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五)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服从属地河道管理和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在影响防汛安全时,必须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及时清除或采取其他紧急补救措施。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对水利工程损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项目业主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其他防洪要求的落实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内用

用地范围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逾期未开工,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图

1、空调取水总平面图

2、室外取水剖面示意图

3、排水剖面示意图

抄送:柳州市水利局



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广西柳州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10-24 14:51   


柳审批河许20256

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建设方案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项目代码:2510-450200-04-01-697029经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柳州市河东综合楼水源热泵工程对堤防稳定影响及补救措施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以及柳州市水利局关于《柳州市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告》的复核意见,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并向你单位出具《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请你单位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1024

附件

             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河东综合楼水源热泵工程位于柳江干流右岸柳州市城中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河东综合楼的中央空调用水配套工程。工程于2014年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其取水管、退水管采用顶管斜穿河东堤,管径均为DN600,退水管出口设置防倒流装置,取水管和退水管管顶与堤顶的净空高度分别为15.18米和

9.68米。河东堤临水侧布置有1#、3#、4#检修井,1#、3#检修井均被掩埋于道路路基之下,4#检修井井口设置有井盖。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在50年一遇设计水位下,取、退水管工程阻水比分别为0.13%、0.01%

二、报告编制的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河东综合服务楼水源热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采用资料整理分析、经验公式和数学理论等方法,综合评价了工程建设对防洪的影响。《报告》所收集的资料齐全,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基本符合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

三、防洪综合评价

(一)《报告》采用资料整理分析、经验公式、数学模型等方法,综合评价了该工程对防洪的影响,该项目输水管及退水管道均贯穿河东堤,存在高水位时外江洪水从河东综合服务楼停车场内沉沙井倒灌或因穿堤部分封闭不严密造成渗漏等隐患,影响防洪堤安全运行,并提出了防治补救措施。

(二)《报告》得出的工程实施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基本无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三)《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内容基本可行。

(四)《报告》得出的工程采取补救措施后对堤防稳定性影响较小,对其他水利工程基本无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四、防洪要求

(一)水源热泵工程项目输水管及退水管道均贯穿河东堤、存在高水位时外江洪水从河东综合楼停车场内沉沙井倒灌或因穿堤部分封闭不严密造成渗漏等隐患,影响防洪安全。拟选用新建检查井+回填灌浆补救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须组织补救措施工程专项设计,并报堤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尽快实施,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补救措施工程实施完毕。

(二)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和保障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及岸坡稳定的影响。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应加强对岸坡沉降,位移的观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三)项目业主应编制施工安全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落实有关防御和抢险措施,并报属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应充分考虑上下游水利枢纽调度运行的影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信息,加强预报预警,重点做好人员及临时设施撤离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四)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弃渣、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河床清理和水域岸线范围内的生态修复,避免对河道行洪、水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五)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服从属地河道管理和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在影响防汛安全时,必须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及时清除或采取其他紧急补救措施。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对水利工程损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项目业主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其他防洪要求的落实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内用

用地范围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逾期未开工,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图

1、空调取水总平面图

2、室外取水剖面示意图

3、排水剖面示意图

抄送:柳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