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水县斗寨水电站取水许可的批复
柳审批取水〔2026〕1号
关于融水县斗寨水电站
取水许可的批复
融水县斗寨水电站(普通合伙):
你单位《关于融水县滚贝乡斗寨水电站取水许可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018-450225-44-02-0196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融水县斗寨水电站位于柳州市融水县滚贝乡平等村斗寨屯附近,行业类别为水力发电,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坝,引水工程(引水明渠,渡槽,隧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发电厂房,退水渠,升压站等,坝址位于柳州市融水县滚贝侗族乡平等村尧弄屯附近的维洞河上,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8°47'57.5",北纬25°21'29.8";厂房位于坝址下游约1.3km的维洞河左岸,地理位置为东经108°47'57.3",北纬25°21'29.9";溢流坝体为浆砌石外包C25混凝土,溢流坝长23.5m,坝高3.85m,溢流坝顶高程559.55m;非溢流坝体为C15埋石混凝土,坝顶高程560.00m;大坝总长39.25m。水库库容0.5万m3,回水长80m。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2台400kW,1台160kW水轮发电机组,2x400kW单机额定流量为1.48m3/s;1x160kW单机额定流量为0.58m3/s,引水建筑物设计引水流量3.54m2/s,设计水头40m,多年平均发电量449万kw.h,规划水平年2030年多年平均发电取水总量为5242.9万m3。
二、项目取水水量可靠,斗寨水电站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为7578.2万m3,保证率P=80%年平均径流量为5942.5 万m3。 取水用途为发电用水,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用水定额标准。
三、为确保斗寨水电站坝址以下维洞河生态环境用水,应以不小于维洞河该电站坝址以上维洞河流域的多年平均流量的10%向坝址下游泄放生态基流量。当上游来水流量不能保证坝后生态流量时(0.297m3/s),所有来水应作为生态流量下泄,不再作为发电用水。
四、你单位应落实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依法接受权属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取用水对第三者合法权益产生的影响,由你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并可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水利局,经验收合格再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请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10日
抄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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