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过江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审批河许〔2026〕2号
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
一片区过江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政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3月3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过江管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项目代码:2206-450222-04-01-693953)。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过江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以及柳州市水利局关于《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沿江供水管及过江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复核意见,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并向你单位出具《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过江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请你单位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过江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
设施项目一片区过江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沿江供水管及过江管位于柳城县靖西屯与木桐屯之间穿越融江,管径为 DN800,管道全长1253m,其中河道管理范围内管长950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760m2。该段管线全长1253m,为DN800输水过江管道,其中管道桩号K0+000-K0+292,K0+324-K0+368和 K0+828-K1+253段为常规沟槽开挖敷设,桩号K0+368-K0+828段为过江管道沉管施工(水下作业),K0+292-K0+324为跨防洪堤明装段。K0+292-K0+324段横跨现状防洪堤(堤路结合土堤),该段为明装管道,为了避免对现状防洪堤开挖,更好的保护现状防洪堤,管道在防洪堤顶部明装的高度为管外底直接坐落在现状堤坝顶面(不开挖堤坝底部,也不将管道抬高离地),管道明装段出入土点距离防洪堤距离约5m。
二、报告编制的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一片区过江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采用资料整理分析、经验公式和数学理论等方法,综合评价了工程建设对防洪的影响。《报告》所收集的资料齐全,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基本符合水利部《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的要求。
三、工程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防洪综合评价
(一)《报告》采用资料整理分析,经验公式,数学模型等方法,综合评价了该工程对防洪的影响,并提出了防治补救措施。
(二)《报告》得出的工程实施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对现有防洪工程,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影响很小的评价结论基本可信;工程满足防洪要求的结论基本合适。
五、防洪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和保障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及岸坡稳定的影响。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应加强对岸坡沉降,位移的观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二)项目业主应编制施工安全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落实有关防御和抢险措施,并报属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应充分考虑上下游水利枢纽调度运行的影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信息,加强预报预警,重点做好人员及临时设施撤离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三)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弃渣、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河床清理和水域岸线范围内的生态修复,避免对河道行洪、水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服从属地河道管理和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在影响防汛安全时,必须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及时清除或采取其他紧急补救措施。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对水利工程损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项目业主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其他防洪要求的落实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内用
用地范围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逾期未开工,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七、附图
1、融江过江管平面布置图
2、管道纵断面图
抄送:柳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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