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沙塘至沙埔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审批水保〔2024〕6号
柳州市沙塘至沙埔道路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9月13日受理你公司柳州市沙塘至沙埔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项目代码:2016-450200-48-01-000385)审批申请。2010年柳州水利局以(柳水利水保【2010】14号)文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体设计方案产生重大调整,横向位移超过3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该部分线路长度80.6%。因此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变更。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变更后本阶段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7.56hm2。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表土保护率达到92 %,渣土防护率达到99 %,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变更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水土保持补偿费较原方案增加190190元,其中柳北区165330元,柳城县24860元。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向市水行政主管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六、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七、其他仍按柳水利水保〔2010〕14号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9日
抄送:柳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