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改革”小知识:推行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拿地即批”为企业提供哪些便利?
推行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拿地即批”为企业提供哪些便利?
首先,在土地供应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并报批准设立开发区的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批复,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园区“五通一平”开工建设。
其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有效期为5年,5年内,落户园区的单一项目可共享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单独把弃渣场设置在开发区外的项目除外),仅需向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承诺即可,实现落户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的同时,为企业节约了前期工作时间和费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