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一证开工”如何办理
“一证开工”如何办理
(1)小型简单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仅需联合施工单位、勘察单位(涉及勘察内容的项目)和设计单位对项目类型和建筑质量安全进行书面承诺,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即可免予提交以下材料直接申领施工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其他类型工程建设项目:
可承诺以下申请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
1)用地批准手续(出让类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类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依法审定的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方案)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
4)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必审必验项目),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5)人防结建(易建)许可决定书(取得人防设计条件通知书或易地建设许可(易地建设缴费项目除外),如不涉及人防则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