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维护组  |   发布日期: 2023-06-16 10:00    |  作者: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柳州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该《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承诺审批办法(试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 的通知(柳政发〔2021〕15号)、《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柳资源规划发〔2021〕66号)和《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柳建规〔2021〕5号),在我市对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项目试行“一证开工”改革基础上, 继续深化“一证开工”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覆盖范围

一是扩大项目建设的区域覆盖范围。《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施行,各县(城)区和新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级办理的规定执行。

二是扩大项目建设的类型覆盖范围。《方案》明确除“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的其他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适用。

三、申请条件

我们将建设项目分为“小型简单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类型工程建设项目”两类,分别提出可承诺要件,更加方便建设单位实施操作。

(一)小型简单工程建设项目:

对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仅需联合施工单位、勘察单位(涉及勘察内容的项目)和设计单位对项目类型和建筑质量安全进行书面承诺,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即可免予提交以下材料直接申领施工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其他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可承诺的申请材料为以下一项或多项)

1、用地批准手续(出让类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类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依法审定的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方案)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

4、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必审必验项目),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5、人防结建(易建)许可决定书(取得人防设计条件通知书或易地建设许可(易地建设缴费项目除外),如不涉及人防则无需提供)

以上承诺条件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又避免了企业申报的随意性,确保在技术性层面确认了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即保证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发放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又有力地推动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四、承诺期限

以上所有材料承诺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合同工期短于60个工作日的,以合同工期为承诺截止时间),未补齐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需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所有资料的承诺期限为预售许可前。

五、其他方面

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审管衔接机制。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由审批部门将项目信息推送至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施工许可证核发后,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步介入监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推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提供强大的改革动力。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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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维护组   发布日期: 2023-06-16 10:00    |  作者: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柳州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该《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承诺审批办法(试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 的通知(柳政发〔2021〕15号)、《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柳资源规划发〔2021〕66号)和《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柳建规〔2021〕5号),在我市对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项目试行“一证开工”改革基础上, 继续深化“一证开工”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覆盖范围

一是扩大项目建设的区域覆盖范围。《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施行,各县(城)区和新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级办理的规定执行。

二是扩大项目建设的类型覆盖范围。《方案》明确除“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的其他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适用。

三、申请条件

我们将建设项目分为“小型简单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类型工程建设项目”两类,分别提出可承诺要件,更加方便建设单位实施操作。

(一)小型简单工程建设项目:

对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仅需联合施工单位、勘察单位(涉及勘察内容的项目)和设计单位对项目类型和建筑质量安全进行书面承诺,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即可免予提交以下材料直接申领施工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其他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可承诺的申请材料为以下一项或多项)

1、用地批准手续(出让类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类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依法审定的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方案)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

4、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必审必验项目),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5、人防结建(易建)许可决定书(取得人防设计条件通知书或易地建设许可(易地建设缴费项目除外),如不涉及人防则无需提供)

以上承诺条件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又避免了企业申报的随意性,确保在技术性层面确认了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即保证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发放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又有力地推动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四、承诺期限

以上所有材料承诺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合同工期短于60个工作日的,以合同工期为承诺截止时间),未补齐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需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所有资料的承诺期限为预售许可前。

五、其他方面

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审管衔接机制。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由审批部门将项目信息推送至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施工许可证核发后,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步介入监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推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提供强大的改革动力。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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