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占用城市道路,不要选错办理事项
不少市民或单位,有各种各样原因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结果去政府机关申请临时占道时往往会选错办理事项,造成申请人在不同的机构、不同的窗口来回跑,甚至得重新准备申请资料。
这是因为在行政许可目录中涉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事项有两个:一是“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属于城市市容管理类审批事项;二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属于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可以说占用城市道路的原因、用途不一样,涉及的行政许可内容也会不一样,办理的部门单位也不一样,办理的内容和材料要求也会差别很大。
因此,请申请人在申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先明确占用城市道路的原因和用途,如果是因建设需要临时堆放物料、搭建脚手架等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则需要申请“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如果是因建设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则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此外,这两个审批事项的办理要求和材料要求也差别很大,统一放在文后,方便对比查询。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事指南: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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