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行政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公开质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6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全区行政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桂数函〔2025〕145号),根据文件“各市、县(市、区)应以目录为基础编制本级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相同事项跨层级、跨区域同源一致、统一规范”的要求,结合柳州市实际情况,编制《柳州市行政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通过梳理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对主动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大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梳理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函》,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在自治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地区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2月20日,组织36个市直部门及12个县区初步编制市级、县区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2025年5月27日,组织召开2025年度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讲解答疑。2025年6月5日,已组织36个市直部门及12个县区初步编制完成市级、县区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2025年6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正式印发《全区行政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组织各市直单位于7月31日前自行对照全区目录,结合2025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会培训内容及资料,对已编制完成的目录进行查缺补漏、修改完善。
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逐一对照全区目录核查市级目录,进行了逐条梳理并修改。其中,对部分单位缺少的共性信息进行增加;对部分单位的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删减;对部分单位的公开主体、未依法公开承担责任单位等要素进行修改。
2025年9月8日将《目录(征求意见稿)》发各级各部门征求意见。
三、意见征集情况
2025年9月28日,共收到14个单位反馈意见共17条。其中,采纳10条,不采纳3条,无意见反馈4条。不采纳的事项类型原因主要为:自治区目录里规定的应公开的共性内容建议不公开或删除。本次审核、修改梳理出36家单位共976个主动公开事项,形成此版目录。
四、目录特点
(一)遵循自上而下原则
根据国家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的要求,此次《目录》纳入内容主要为法定主动公开事项,采取从上至下的模式进行编制,先由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按系统、按行业统一编制,《目录》按不同系统分列表格,各设区市、县(市、区)在自治区《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编制本地区本单位《目录》。
(二)遵循全区统一性原则
自治区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将《目录》纳入内容按属性归纳为17类,其中法定主动公开的共性事项类别16类,专业领域类别1类。共性事项类别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概况”“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政务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突发公共事件”“监督检查”“人事信息”“法治建设”“建议提案”“政府信息公开”;各领域依法依规必须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柳州市《目录》编制均按照以上指标进行统一梳理。
(三)与自治区目录的区别
自治区按行政职能划分梳理了40个领域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柳州市根据行政机关职责情况,梳理36个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相比自治区目录减少了粮食和储备领域、监狱管理系统、海洋系统、中医药系统、药品监管系统的目录,增加了城市管理系统目录。柳州市财政、大数据、文广旅、卫健、退役军人、市场监管、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民政(12个)系统的目录在删除了自治区目录中公开主体为自治区部门的事项,增加了柳州市的部分事项,如柳州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等;柳州市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国资系统(3个)的目录在自治区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柳州市的事项,如不动产登记费、污染地块名录、国有产权交易批准决策、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信息;柳州市交通系统目录(1个)对自治区目录进行了部分细化的修改;人社、水利、农业农村、商务、统计、国动办、审计、政府办公室(8个)系统目录未对自治区目录修改;柳州市住建、林业园林、园区办、医保、城管、审批、应急管理、外事办、体育、机关事务管理、民宗、司法系统(12个)在删除了自治区目录中公开主体为自治区部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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