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化并举”创新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简介:柳州市对施行近十年的《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进行了全面系统性修订,形成《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本次修订工作突出体现了前瞻性布局、精细化管理和开放性生态三大导向,探索出一条具有柳州特色的目录动态管理与优化实施路径。新版《目录》的施行,不仅是对上级政策的精准落地,更是柳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为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力助推了全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相关工作安排,柳州市聚焦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性提升,对施行近十年的《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进行了全面系统性修订,形成《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以下简称《目录》)公共资源交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领域,其透明度、效率和公平性直接影响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此次修订工作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规范化为基石,以动态化为保障,探索出一套具有柳州特色的目录管理与优化路径,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主要创新做法如下:
一、坚持“前瞻引领”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科学化拓展目录边界
新版《目录》的修订并非简单照搬上级文件,而是在深入研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及上海、山东等16个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柳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公共资源交易实践需求进行科学设计。一方面,前瞻性纳入新兴要素。主动将“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数据交易”、“用能权交易”、“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交易”等虽暂未在柳州开展但代表未来资源配置趋势的项目纳入《目录》,为新兴交易领域进入规范化平台预留接口,体现了《目录》的前瞻性和引导性。另一方面,务实性精简调整项目。对于“医用设备采购”、“疫苗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因监管权限未下放而不具备市本级交易条件的项目,以及柳州无海域实际的“海洋资源交易”类项目,予以审慎删除或未列入,确保《目录》所列项目均具备可操作性和现实管理基础,避免了目录“虚置”和脱离实际。
二、强化“职责明晰”与“协同监管”相统一,精细化厘清权责分工
针对以往可能存在的监管边界模糊、部门推诿问题,本次修订将明晰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系统梳理住建、交通、水利、财政等18个部门的主管领域,并参照各行业“三定”方案及监督职责分工文件,在《目录》中逐一明确各类、各项交易对应的市、县(区)及新区具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例如,将原“房屋建筑工程招标”的笼统表述,细化为涵盖具体工程范围,并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新区管委会及县(区)对应主管部门的立体化监管责任体系。此举极大地强化了分类监督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杜绝了“找不到主管单位”的监管真空,为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和全过程有效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协同性。
三、遵循“应进必进”与“能进愿进”相促进,开放化构建平台生态
新版《目录》确立了清晰透明的进场交易原则体系。对于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严格执行“应进必进”原则,要求必须纳入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确保法定项目全部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秉持开放发展的理念,对于未列入《目录》但适合市场化配置的各类要素资源,积极倡导“能进则进”和“愿进则进”,鼓励其主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这种“强制入轨”与“鼓励上车”相结合的模式,既守住了规范交易的底线,又保持了《目录》和平台的开放性、包容性,有利于逐步扩大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范围和深度,激发要素市场活力。
通过以上措施,柳州市成功构建了一个兼具统一性、前瞻性、开放性和可操作性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新体系,不仅是对上级部署的精准落实,更是对本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深化与创新,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