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一盘棋”统筹编制职责清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分散监管”向“协同监管”转型跨越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   发布日期: 2026-01-13 10:44    |  作者: 李爱芳

  厘清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职责是做好监管的基础,是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的坚实保障。为回答行业监管部门“如何监管?”“监管什么?”的问题,我市梳理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职责分工清单的印发实施,很好的回答了行业监管部门的疑惑,指引其更好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职责分工清单的印发实施,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又一个重大举措,为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形成全国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柳州市直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科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纠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边界模糊等顽瘴痼疾,形成“一盘棋”统筹、“一股绳”发力、“一清单”统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助力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以下简称《目录》)涵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15个领域62个子项目,全区首创新增“非民航专业工程”、“能源工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土地熟化项目”等项目类型,涉及市本级行业监管部门约23个。为解决各行业监管部门特别是新增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的“如何监管?”“监管什么?”“边界在哪里?”等问题,市政管办牵头梳理编制我市23个部门的职责分工清单,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柳政办函〔2025〕55号)(以下简称《职责分工清单》),划清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和市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指导协调职责边界,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16个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赋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辅助监管职责。《职责分工清单》进一步理顺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理清了责任链条,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二、法规政策与柳州实际相兼顾,增强交易监管实效性

《职责分工清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柳州市实际,通过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科学合理编制各部门职责分工清单。一方面,确保项目监管“不缺位”。在《自治区有关部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的基础上,新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并明确其监管范围和职责分工;同时,明确新增项目类型的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监管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交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的“土地熟化项目招标投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监管的“文物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另一方面,确保行业监管“不越位”。在自治区厅局职责的基础上,结合柳州市实际,科学调整各行政监督部门所监管范围的监管职责,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承担“根据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向全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发放碳排放配额”职责,而我市生态环境局无该项职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承担“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职责,而我市发展改革委调整为“按规定权限审批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过职责“清单化”,提升跨部门跨行业协作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三、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相衔接,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

《职责分工清单》在明确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市审计局的职责分工,很好地解决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存在行政监管与司法权边界模糊、信息共享不足、跨部门协作障碍等问题,同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助力形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办理反馈长效机制。行业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调取行业监管信息作为依据,形成监督合力;司法监督作为外部制约机制,通过民事诉讼、刑事司法等途径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审查,推动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有效衔接,促进部门间协同高效运作,增强监管合力,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监管闭环。



柳州市“一盘棋”统筹编制职责清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分散监管”向“协同监管”转型跨越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26-01-13 10:44    |  作者: 李爱芳

  厘清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职责是做好监管的基础,是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的坚实保障。为回答行业监管部门“如何监管?”“监管什么?”的问题,我市梳理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职责分工清单的印发实施,很好的回答了行业监管部门的疑惑,指引其更好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职责分工清单的印发实施,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又一个重大举措,为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形成全国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柳州市直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科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纠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边界模糊等顽瘴痼疾,形成“一盘棋”统筹、“一股绳”发力、“一清单”统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助力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以下简称《目录》)涵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15个领域62个子项目,全区首创新增“非民航专业工程”、“能源工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土地熟化项目”等项目类型,涉及市本级行业监管部门约23个。为解决各行业监管部门特别是新增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的“如何监管?”“监管什么?”“边界在哪里?”等问题,市政管办牵头梳理编制我市23个部门的职责分工清单,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柳政办函〔2025〕55号)(以下简称《职责分工清单》),划清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和市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指导协调职责边界,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16个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赋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辅助监管职责。《职责分工清单》进一步理顺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理清了责任链条,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二、法规政策与柳州实际相兼顾,增强交易监管实效性

《职责分工清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柳州市实际,通过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科学合理编制各部门职责分工清单。一方面,确保项目监管“不缺位”。在《自治区有关部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的基础上,新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并明确其监管范围和职责分工;同时,明确新增项目类型的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监管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交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的“土地熟化项目招标投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监管的“文物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另一方面,确保行业监管“不越位”。在自治区厅局职责的基础上,结合柳州市实际,科学调整各行政监督部门所监管范围的监管职责,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承担“根据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向全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发放碳排放配额”职责,而我市生态环境局无该项职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承担“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职责,而我市发展改革委调整为“按规定权限审批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过职责“清单化”,提升跨部门跨行业协作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三、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相衔接,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

《职责分工清单》在明确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市审计局的职责分工,很好地解决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存在行政监管与司法权边界模糊、信息共享不足、跨部门协作障碍等问题,同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助力形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办理反馈长效机制。行业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调取行业监管信息作为依据,形成监督合力;司法监督作为外部制约机制,通过民事诉讼、刑事司法等途径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审查,推动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有效衔接,促进部门间协同高效运作,增强监管合力,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