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四周年学习宣传活动
2023年5月15日,是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实施四周年。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知晓度,积极拓宽宣传、学习渠道,我办多举措开展宣传活动。
一、发挥媒体作用,结合“线上+线下”同步宣传
我办围绕新条《条例》修订背景和意义,公开主体范围、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监督保障等内容开展重点学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在本单位开展座谈会、党小组会议、支部主体活动日等集中研读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条例》,并在政府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活动宣传专题,发布新《条例》原文内容和权威解读,利用本单位“两微一端”,广泛宣传新《条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二、开展特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我办在市民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循环播放新《条例》解读视频,并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各窗口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扫码等多种形式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向群众宣传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和规程;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使工作人员对新《条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新格局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国办和自治区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