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住有所居,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 加大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
近年来,提升住房公积金利用效率、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作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民生导向,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支持缴存职工基本购房消费需求为中心,在全区范围第一时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从2024年8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
一、加大对缴存人租房的支持力度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新市民、青年人受益更大。新政对未获得柳州市户籍、40周岁及以下的缴存人可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预计2024年受益的新市民、青年人达4.87万人,提取额增长1.67亿元,增长率达40.54%。二是办理手续更加方便。租房提取材料进一步简化,提取次数进一步增加,提取方式实现多样化。
二、加大对缴存人贷款的支持力度
一是提高了实际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生育二孩(含)以上且符合政策要求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80万元。二是进一步优化存贷机制,对支付购房首付款及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要求的均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三是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通过提升其个人年度缴存额增加其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
新政将有效提升借款人可贷款额度,减少利息支出,让借款人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预计新政实施后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至2024年底可增加贷款金额1.25亿元,为缴存人节省利息支出1000万元。
三、加大对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力度
中心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对缴存人的服务水平。 一是争创服务品牌,在管理工作中凝聚新合力。中心以“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南,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创优”活动促进中心各部门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二是聚焦问题短板,以改革创新促进业务发展。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办事材料,梳理工作流程,落实落细“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全城通办”工作要求,夯实公积金“最多跑一次”工作成果,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三是以解决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理顺问题投诉处理机制。中心及时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市民信箱留言的处置反馈工作,实现热线投诉问题签收、转办、办结率100%。四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