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7322350081/2023-0130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管发〔2022〕4号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管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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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管发〔2022〕4号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柳政管发〔2022〕4号
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县区、新区政管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实行政务服务大厅“巡查周报”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起草了《柳州市政管办关于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实行政务服务大厅“巡查周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以“企业服务年”为主线,聚焦政务服务全过程周期,实行精准督查,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为推动柳州市政务服务效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市-县(区)政务服务效能督查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督查考核为抓手,按照“五时”工作方法,围绕“六查”工作任务,促进市县两级立体覆盖互动,构建政务服务工作新格局,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三、重点举措
(一)建立“一支”效能督查工作专责队伍
市级层面,由市政管办牵头,成立市政务服务效能督查工作组,由市政管办主任任组长、市行政审批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市行政审批局效能督查科、政务服务分中心、公证处巡查人员为成员。效能督查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服务效能督查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服务效能督查的具体措施。效能督查工作组下设置办公室在市行政审批局效能督查科,负责制定督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解决效能督查发现的问题。
各县(区)政管办主要领导为本辖区政务服务效能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同步建立健全一支效能督查工作专责队伍,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政务服务效能督查工作。
(二)实施“五时”工作方法
效能督查按照“日、周、月、季、年”分步运用自检、上报、巡查、讲评、考核等方法开展“五时”工作。
日自检:各政务服务单位按照“六查”工作任务,结合《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工作规范》(柳政管字〔2019〕16号)要求,每日采取定时巡查与随机巡查方式开展不少于3次自检巡查工作,时段分别为上班前、上班时、下班前,并做好台账,填写《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各政务服务单位自检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明确整改责任,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
周上报: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公证处结合日自检情况,每周五上午12:00前填报《巡查情况统计表》发至市行政审批局效能督查科邮箱:lzsgbdck2620002@sina.com;各县(区)政管办每周五下午18:00前将巡查情况、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工作门户中“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系统”模块进行填报。
月巡查:市政管办按照“六查”工作任务和周报情况,每月组织巡查队伍或邀请社会公众监督员,采取不打招呼直达现场的方式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公证处等单位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联合巡查。各县(区)政管办同步开展月巡查工作,确保每年对本辖区内政务服务分中心(分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效能督查全覆盖。
季讲评:市政管办、各县(区)政管办每季度讲评一次效能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跟踪问效,表扬先进,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年考核:市政管办(行政审批局)将把日自检、周上报、月巡查和季讲评情况作为年度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督查的主要内容,对各县(区)政管办(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公证处等单位履行效能督查责任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县(区)、市级机关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三)履行“六查”工作任务
效能督查围绕巡查大厅环境、设备运行、仪容仪表、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履行职责等任务开展“六查”工作。
一是查环境。包括政务服务大厅地面卫生、桌椅卫生、餐饮卫生、墙面玻璃卫生、指示指引及申请人停车、排队、等候等情况。
二是查设备。包括查询、取号叫号、自助办事等各类服务终端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电梯、扶梯、打印机、饮水机、手机充电设施、图书报刊等各类便民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电脑、电话等窗口工作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设备故障、办事人办事不便等问题。
三是查形象。包括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和衣着不整、精神不振等问题。
四是查纪律。包括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缺勤、串岗、空岗、玩手机、打瞌睡、吃零食等问题。
五是查行为。包括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服务态度、礼节礼貌等情况,是否存在酒后上岗、刁难申请人、与申请人发生争执、斗殴等问题。
六是查履职。包括窗口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服务申请人等情况,是否存在业务不熟、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超时办件、违规办件,不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强制要求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发生有效差评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效能督查工作作为利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抓实抓紧抓好。
(二)实行层级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政务服务单位要始终坚持“一日一清”,按照“六查”工作任务进行自检,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推进本单位及本系统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肃执纪问责。各政务服务单位要抓好效能督查工作落实和执行,县(区)政管办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辖区内政务服务分中心(分厅)、便民服务中心(站)督查检查,强力推进效能督查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巡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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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