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7322350081/2023-0130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管发〔2022〕7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创新推进“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管发〔2022〕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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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管发〔2022〕7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创新推进“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柳政管发〔2022〕7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创新推进
“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宗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和园林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柳州市政务服务创新推进“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柳州市政务服务创新推进“跨省通办+”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2022年面上改革任务>的通知》(柳改革发〔2022〕2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创新推进柳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决策部署,结合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由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强化审批服务品牌特色,不断优化柳州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为基础,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巩固提升2021年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成果,建立完善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数量、领域及覆盖范围;以柳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承诺审批”、“跨省通办+一件事套餐”第一批事项目录为基础,积极与“跨省通办”合作地区对接,承接区外“跨省通办+”服务,强化对“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承诺审批,发挥改革政策叠加效应。
三、实施步骤
(一)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覆盖面
抓好220项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实工作,结合各县区(新区)对外经贸交流和人才交流等实际需求,继续梳理人社、民政、公安、交通等领域的高频事项,争取将已实现“全程网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覆盖面。同时倒逼未实现的事项尽快实现“全程网办”,为跨地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利的网上办服务,减少群众“多跑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深化“跨省通办”办理层级
逐步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由市级向县、乡级推进,开设“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强化对专窗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梳理县级以上“跨省通办”窗口联络清单,做好与西南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对接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拓展“跨省通办”区域范围
探索结对试点模式,以地理位置相邻、人文交流密切、经济往来频繁为考虑因素,通过“主动对接、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广西已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的省份中,与柳州市临近省外地级、县级行政区开展结对试点,满足特定地区“跨省通办”需求,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区域范围,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四)创新推进“跨省通办+”服务
以柳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增加柳州市“跨省通办+承诺审批”、“跨省通办+一件事套餐”等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积极与“跨省通办”合作地区对接,承接区外“跨省通办+”服务,公布柳州可办外省的“跨省通办+”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动态管理“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根据国家“跨省通办”工作部署,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专题栏和“跨省通办”线下专窗及时公布“跨省通办+承诺审批”、跨省通办+一件事套餐”等事项目录,发布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步骤、申请材料、承诺审批承诺书流转方式、办理部门、时限要求等内容。
(二)建立运行规范和保障机制
线下专窗要在显著位置放置“跨省通办”标识,以便于识别。要明确专人专岗工作职责,每个窗口配齐人员力量,切实满足窗口工作需要。建立涵盖通办事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专窗后台保障团队,及时为窗口提供支援保障。
(三)注重指导培训和宣传推广
强化对专窗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办理方法,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社会宣传推广,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跨省通办+”工作推进成效,特别是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要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2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