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19〕472号)要求,由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邮政编码:545001,联系方式 :0772-2660319)。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9年度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科在编人员为3人,聘用人员1人。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印发《关于做好“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工作措施的通知》(柳审批字〔2017〕80号),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规范了政务公开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编制和动态更新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修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7〕20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发〔2017〕6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指南进行动态更新并及时发布在我局网站上。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我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2019年7月中旬,我局为整合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根据新标准、新要求,通过网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理清栏目,确保网站栏目分类科学、更新及时、方便查阅,有效推动网站运行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议工作,检查制度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6.深化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全区首推“全城通办”,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可办”。
重点选取涉及民生、企业急需、群众关注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托覆盖市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协作平台,突破政务服务事项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在全区率先推出政务服务事项在市区范围内“全城通办”,使基层政务服务与群众需求零距离对接,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理地点的可选择性。自6月14日创新改革以来,已发布两批共290项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范围涵盖商事登记、工程建设、税务登记等多领域,短短半年来,已在全市辖区内办理业务30万余件,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统筹兼顾优化服务体验。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在企业、群众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的领域综合设立“一窗”通办,更好实现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体验。
(3)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数据先行减少群众“往返跑”。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构建全时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体系。截至12月31日。全市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率均已达到100%,市本级开通网上办理1569项,共计网上办件18247件;各县区、开发区开通网上办理总计12036项,共计网上办件38940件。同步开展“一表通办”服务,为解决不同事项需要反复填写申请表的问题,对相近、相似或无明确标准的申请表进行梳理、合并、优化,截至目前,已整理减少表格45个,减少比例近30%。
(4)广泛推行“容缺受理”,“减证便民”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容缺受理”机制。29个市级编制部门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市、县区两级可容缺受理的事项达3481项,约占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总数38%,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总量达6923份。各部门、县区、新区均挂网公布了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推行“减证便民”工作。全市累计取消涉及2611项政务服务事项的4627项证明材料。
(5)严格执行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取消、承接、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取消、承接、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3次相应调整,共取消10项、承接自治区下放3项、调整27项、新增2项行政许可事项,确定目前全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375项,并印发《柳州市行政许可目录(2019年8月版)》向社会公示。
(6)奋力推进“简易办”改革,依申请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除部分特殊事项不进驻,43个市直、中区直部门均已推进完成涉及七大类行政权力726大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县区都已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将本级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同时,以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为标准,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做到服务事项“简易办”。
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落地柳州,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积极开展中介服务规范化工作,8月梳理形成《柳州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8月版)》;11月正式启用柳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截至12月31日,柳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包含761家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425家业主单位和87项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加快柳州市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同时,为帮助办事群众减少排队等待时间,更加高效快捷完成事项办理,在大厅设有涉及工商、税务、出入境、自助复印、自助网上办事等29台自助电子设备。各办事窗口均设有孕妇、军人、残疾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实现特殊人群事项办理便捷高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至12月31日,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在部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1条,向一中心两馆报送信息56条。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收到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收到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有37件,有1件依申请结转至下年度,其他已全部办结的依申请将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并全部造册归档。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3 | -8 | 4130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3 | 5584711.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37 | 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在探索和实践中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全面性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020年,我局将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