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5千伏对村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5〕50号
柳审批投资核〔2025〕50号
关于35千伏对村送变电工程项目
核准变更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报来《柳州供电局关于申请变更35千伏对村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3月27日以《关于35千伏对村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24〕3号)核准该项目。因调整变电站的建设模式,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发生变化,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同意变更35千伏对村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308-450200-89-01-473254。
二、变更后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
新建35千伏对村变电站,位于柳州市鹿寨县寨沙镇,该站按预制舱变电站布置。
(一)变电站工程
1.主变压器:终期2台,本期1×5兆伏安。
2.35千伏出线:终期4回,本期2回。
3.10千伏出线:终期16回,本期6回。
4.10千伏并联电容器:终期2×600千乏,本期1×600千乏。
5.中性点接地方式:10千伏侧经小电阻接地。
(二)线路工程
新建对村站π接黄冕~龙江35千伏线路π接段线路,按照经鹿寨县人民政府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
1.黄冕站侧: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55千米,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4千米,导线截面采用1×150平方毫米;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15千米,电缆截面采用3×300平方毫米。
2.龙江站侧: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55千米,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4千米,导线截面采用1×150平方毫米;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15千米,电缆截面采用3×300平方毫米。
三、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3254万元,其中资本金为650.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四、其余核准内容不变,请凭本批复文件和原批复文件(柳审批投资核〔2024〕3号)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五、如对本批复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35千伏对村送变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 知 人: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被告知单位(负责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秦健忠)
2025年10月14日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