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4〕18号
柳审批投资核〔2024〕18号
关于同意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三江县兆能液化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延长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限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2年12月9日,我局印发《关于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22〕30号),核准批复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项目代码:2106-450200-89-01-130704。截至目前,因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项目未能在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为促进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同意将柳审批投资核〔2022〕30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8日,其余内容仍按柳审批投资核〔2022〕30号文件执行。
根据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文件规定,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如文件延期到期后,项目未实施建设的,项目核准文件失效,项目业主需重新申报核准。请项目业主接到此文后,尽快完善相关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建设。
如对本批复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