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审批投资核〔2021〕13号 关于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河表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1〕13号
关于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河表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河表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核准批复的请示》(柳投控请〔2021〕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委托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出具《关于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河表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桂咨评估〔2021〕306号)。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鱼峰区工业园区排污设施,满足环境治理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河表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20-450200-46-02-006686。
二、建设地点: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河表村,月山公墓南面250米处叶山路西侧地块。
三、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河表片区)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面积78631.64 ㎡(约117.95亩),规划净用地面积 61732.90 ㎡(92.60 亩)。项目拟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5922.32㎡(约53.95亩),二期工程占地面积42709.32 ㎡(约 64 亩)。
本期实施一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中和池、调节池、事故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型卡鲁塞尔式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絮凝池、斜管沉淀池、盘式滤池、紫外消毒、巴氏计量槽、污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进出水检测间以及配套用房、机修、仓库、车库等,新建配套管网11559 米。
四、项目总投资28294.1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295.44万元,占总投资的22.25%,由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材料,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00012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100105号)。
七、请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设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