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2〕30号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2-12-09 16:2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2〕30号


三江县兆能液化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惠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和部门对《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关于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桂惠海(咨)〔2022〕97号),报告认为该项目申请报告达到本阶段深度要求,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性法规的相关规定,已具备核准条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普及清洁能源应用,改善生态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同意建设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6-450200-89-01-130704。

二、项目单位:三江县兆能液化气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三江县良口乡。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一个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总储备容量规模200m3。主要建设内容为LPG储罐区、灌装间、机泵房、综合楼、辅助用房、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2030.49 万元,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100%计取,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

六、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评估意见,完善和优化方案,合理运用技术指标,严格控制投资和用地规模。

(二)认真借鉴国内其他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方案,需符合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设置、运营相关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和建设强制性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运营和应急安全措施。

(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按照审查通过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做好安全环保应急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确保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安全。

(五)按有关规定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方案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200109号)。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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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2〕30号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12-09 16:2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2〕30号


三江县兆能液化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惠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和部门对《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关于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桂惠海(咨)〔2022〕97号),报告认为该项目申请报告达到本阶段深度要求,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性法规的相关规定,已具备核准条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普及清洁能源应用,改善生态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同意建设三江县良口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6-450200-89-01-130704。

二、项目单位:三江县兆能液化气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三江县良口乡。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一个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总储备容量规模200m3。主要建设内容为LPG储罐区、灌装间、机泵房、综合楼、辅助用房、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2030.49 万元,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100%计取,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

六、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评估意见,完善和优化方案,合理运用技术指标,严格控制投资和用地规模。

(二)认真借鉴国内其他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方案,需符合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设置、运营相关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和建设强制性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运营和应急安全措施。

(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按照审查通过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做好安全环保应急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确保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安全。

(五)按有关规定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方案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200109号)。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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