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2〕14号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文档组  |   发布日期: 2022-05-13 13:0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214

关于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

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送变电工程进行核准的请示》(融安玉柴函202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送变电工程。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204-450200-89-01-695704

二、项目单位: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融安县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变电站工程

新建220千伏升压变电站,主变容量120MVA,并装设相应的配电装置及其它附属设备

2.线路工程

新建光伏升压站~110kV新桂站线路1回,按照经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线路路径长度7.5km,线路采用单回路架空建设,导线截面采用300mm2线路全线架设两根24芯OPGW光缆

3.对侧间隔工程规模

对侧110kV新桂站扩建一个出线间隔,完善110kV母线分段间隔(前期已建好两组隔离开关)、新增母线PT间隔1个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5533万元,其中资本金为1106.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200030号、《关于征求<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方案意见的函>的复函》(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3月31日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512



关于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2〕14号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2-05-13 13:0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214

关于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

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送变电工程进行核准的请示》(融安玉柴函202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送变电工程。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204-450200-89-01-695704

二、项目单位: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融安县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变电站工程

新建220千伏升压变电站,主变容量120MVA,并装设相应的配电装置及其它附属设备

2.线路工程

新建光伏升压站~110kV新桂站线路1回,按照经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线路路径长度7.5km,线路采用单回路架空建设,导线截面采用300mm2线路全线架设两根24芯OPGW光缆

3.对侧间隔工程规模

对侧110kV新桂站扩建一个出线间隔,完善110kV母线分段间隔(前期已建好两组隔离开关)、新增母线PT间隔1个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5533万元,其中资本金为1106.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200030号、《关于征求<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方案意见的函>的复函》(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3月31日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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