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2〕20号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2-08-09 16:15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220

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110千伏

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聚量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鹿寨黄冕风电场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3-450200-89-01-402751

二、项目单位:广西聚量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黄冕镇、中渡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线路工程

新建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按照经鹿寨县人民政府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线路路径总长约34.5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34.3km,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2km。全线按单回路设计。

(二)两侧间隔工程

1. 110kV 黄冕站侧

本工程110kV黄冕站配套建设1个110kV 出线间隔,由110kV 黄冕升压站工程考虑,本工程不考虑。

2. 220kV 城关站侧

本工程需扩建220kV 城关变电站1个110kV出线间隔,布置形式与前期一致,利用站内前期预留位置建设,无需新征地。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4890万元,其中资本金97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的批复》(鹿政函〔2022〕39号《关于鹿寨县黄冕风电场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选址意见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2022年5月30日)。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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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2〕20号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08-09 16:15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220

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110千伏

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聚量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鹿寨黄冕风电场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3-450200-89-01-402751

二、项目单位:广西聚量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黄冕镇、中渡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线路工程

新建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按照经鹿寨县人民政府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线路路径总长约34.5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34.3km,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2km。全线按单回路设计。

(二)两侧间隔工程

1. 110kV 黄冕站侧

本工程110kV黄冕站配套建设1个110kV 出线间隔,由110kV 黄冕升压站工程考虑,本工程不考虑。

2. 220kV 城关站侧

本工程需扩建220kV 城关变电站1个110kV出线间隔,布置形式与前期一致,利用站内前期预留位置建设,无需新征地。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4890万元,其中资本金97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黄冕风电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的批复》(鹿政函〔2022〕39号《关于鹿寨县黄冕风电场升压站~城关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选址意见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2022年5月30日)。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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