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1〕24号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文档组  |   发布日期: 2021-11-22 15:0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1〕24号

  

关于110千伏回龙(西山)

送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报来《柳州供电局关于核准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柳供电计〔2021〕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2019年8月12日以《关于柳州市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19〕7号)核准该项目,因项目未在核准批复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且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投资均发生了变更,需重新核准。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满足柳州市融安县融江西岸负荷增长的用电需求,解决河西站主变过载问题,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8-450224-44-02-006761

二、项目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巷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 变电站工程

新建110千伏回龙(西山)变电站,站址位于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巷村,变电站总用地面积为12338.84平方米

主变压器:终期3×40MVA,本期1×40MVA;

110kV出线:终期3回,本期2回;

10kV出线:终期36回,本期12回;

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3×2组,本期(2.4+5)Mvar。

(二)线路工程

1.融安~回龙11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4.9千米,按照经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其中双回路钢管杆单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3.5千米,双回路角钢塔双侧挂线段路径长度为5.3千米,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6.1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110kV融贝浮线融安侧出线间隔~#2塔更换导地线段路径长度约0.1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2.回龙站T接融安~长安110kV线路T接段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5.1千米,按照经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其中单回路钢管杆段路径长度约3.5千米,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1.6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为避免线路多次交叉跨越并便于回龙站就近T接入融安~长安110kV线路,本期对融安~长安110kV线和麻石~融安(T接长安站)110kV线通过线路改跳接实现线路调换。

(三)间隔工程

220kV融安站现有场地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为避免线路交叉跨越,本期对融安站110kV间隔进行调整。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9177万元,其中资本金1835.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2019)融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717号)、《关于再次征求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5月20日)。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设备购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十三、原我局批复的《关于柳州市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197号)随文废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22

  


关于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1〕24号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1-11-22 15:0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1〕24号

  

关于110千伏回龙(西山)

送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报来《柳州供电局关于核准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柳供电计〔2021〕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2019年8月12日以《关于柳州市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19〕7号)核准该项目,因项目未在核准批复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且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投资均发生了变更,需重新核准。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满足柳州市融安县融江西岸负荷增长的用电需求,解决河西站主变过载问题,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18-450224-44-02-006761

二、项目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巷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 变电站工程

新建110千伏回龙(西山)变电站,站址位于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巷村,变电站总用地面积为12338.84平方米

主变压器:终期3×40MVA,本期1×40MVA;

110kV出线:终期3回,本期2回;

10kV出线:终期36回,本期12回;

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3×2组,本期(2.4+5)Mvar。

(二)线路工程

1.融安~回龙11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4.9千米,按照经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其中双回路钢管杆单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3.5千米,双回路角钢塔双侧挂线段路径长度为5.3千米,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6.1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110kV融贝浮线融安侧出线间隔~#2塔更换导地线段路径长度约0.1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2.回龙站T接融安~长安110kV线路T接段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5.1千米,按照经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其中单回路钢管杆段路径长度约3.5千米,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1.6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为避免线路多次交叉跨越并便于回龙站就近T接入融安~长安110kV线路,本期对融安~长安110kV线和麻石~融安(T接长安站)110kV线通过线路改跳接实现线路调换。

(三)间隔工程

220kV融安站现有场地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为避免线路交叉跨越,本期对融安站110kV间隔进行调整。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9177万元,其中资本金1835.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2019)融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717号)、《关于再次征求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5月20日)。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设备购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十三、原我局批复的《关于柳州市110千伏回龙(西山)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197号)随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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